从我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戴革萍)

发布时间:2017-01-06访问次数:246

从我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五十年余年来执政实践不断自我完善的说明,是执政党执政理论重要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史上是没有先例可循的,是中国共产党为解决自身问题的一项创举,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共8章,47条,分三大板块。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列了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

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列了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列了11条,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条例没有对中央部委和地方党委制定实施细则作出授权规定,体现全党必须一体执行,防止搞变通、打折扣。

对于如何扎实有效的开展党内监督,我认为应从我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重点应把握以下几个关键:  

首先,要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党内监督。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内监督的必要性、紧迫性,从政治的高度,站在学校建设、发展大局的立场上,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做到熟悉《条例》、精通《条例》,并在实际工作中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自觉履行监督职责,正确行使监督权利。

其二,要在决策中过程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与领导制度,也是最重要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我校为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规范学校重大制度出台前的科学论证程序和听取师生意见工作,完善广大师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多渠道、多形式充分听取并合理吸纳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并在重要制度出台后及时做好科学解读,让师生更好地知晓、理解学校的文件精神和改革举措,建立了重大制度意见征求与解读平台。2014年教务处学籍中心拟出台的成绩管理文件作为第一个拟发文件于2014年5月在《重大制度意见征求与解读平台》征求意见,广大师生尤其是学生提出了2千多条建议和意见,文件在充分听取了学生的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座谈会、面对面交谈、走访等形式。与师生们达成共识,于2014年10月再次在《重大制度意见征求与解读平台》征求意见,正因为前期与师生进行深度的沟通交流和对政策文件的科学解读,第二次征求意见在量上明显下降,有不同意见的条目也到了个位数。2015年3月文件正式颁布后,执行一年多来非常平稳顺利。

其三,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校务公开和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教代会、学代会制度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有效形式;也是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知情权,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拓宽党内外监督渠道,发挥师生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教务处学籍中心处理的工作与学生的利益密切相关,从学生进校开始的主修专业确认、转专业,到毕业阶段的保研出国。因此,除了在各项政策制定出台时广泛征集师生意见以外,我们还在过程环节中加强监督,规范程序,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环节全程监控录像,同时建立院系和校级两级层面的公示制度,及时认真处理教代会、学代会有关教务教学的相关提案,认真完成校领导督办件及校长信箱有关问题的解决和解析工作。

其四,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我们党创建的、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体制。这一体制规定了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应负的责任,其核心是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所以,严格按照责任制落实就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最好的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在于执行。另一方面,要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监督和管理。因此,作为一名普通党员,结合本岗位职责和岗位设置,对自己的岗位进行了排查,寻找本职岗位的两个廉政风险点即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工作和优秀生推免工作,分析风险点存在的原因,如公开、公正、公平性不够、优秀生推免推荐名额计算等:由于本人岗位职责是监督并管理各院系审核,不直接与学生本人发生关系,因此第一个廉政风险点主要采取的防范及监督措施是制定主修专业确认实施办法和审核各院系主修专业确认实施办法;根据学校主修专业确认实施办法,在院系初审的基础上,进行复审;所有确认名单进行公示。第二个廉政风险点主要采取的防范及监督措施是学校层面成立浙江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所有推荐名单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