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编辑:曹旻鸣 编辑: 时间:2019-12-29 访问次数:737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安排,2019-2020学年冬学期本科课程考试将于202018日(周三)至17日(周五)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各项考试安排,加强检查和考场巡视,严格执行“浙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和“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纪律”。

二、根据教务处排定的考试时间,各校区教务办负责安排具体的考试地点,各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好各考场监考教师。各项考试信息的安排都应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操作完成。

1.学生、教师及各学院(系)教务人员可以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系统网址:http://jwbinfosys.zju.edu.cn(进入系统后,在“信息查询”栏目下的“考试查询”条目中进行查询)。

2.考试每天安排四场次:第一场8:00-10:00;第二场10:30-12:30;第三场14:00-16:00;第四场18:30-20:30。原则上必修课安排在第一、二场;通识选修课、院系选修课安排在第三、四场;辅修课安排在第四场进行。

三、考试试卷必须使用浙江大学统一制定的试卷卷首式样,注明考试课程名称、考试学年学期、考试所需时间(笔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并注明是否闭(开)卷、允许带入考场的特殊用品等信息,页脚采用“第 1 页共 2 页”显示形式。

四、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应及时落实完成试卷命题、印刷、评卷等工作,严格按照保密操作程序加强保密工作。学校再次重申:严禁在联网电脑上操作试卷的打印、编制工作,以确保期末考试试卷的保密要求。印卷500份以上的课程,请印卷负责人务必提前一周与各印卷点预约。

五、各学院(系)应贯彻落实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各种形式与内容的考试改革,力求减少不必要的死记硬背,以减轻学生负担,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对于考试改革项目,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报相关校区教务办,以便安排与考试改革相适应的考场和时段,促进考试改革工作有效开展。

六、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教学督导组等进行各校区考场巡视,认真做好考场布置、校区间车辆调度及后勤、保安等保障工作。考试期间不停课的成人学历教育等工作应在确保本科生考试安排的前提下开展教学。

七、请各学院(系)认真做好本单位监考教师的考前培训工作、《学生考场座位表》的发放工作,提醒监考教师按时到场,充分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考试期间各学院(系)应派专人巡视本学院(系)监考人员的考场,监督监考工作。

八、《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和《浙江大学考场缺考情况登记表》统一在各印卷点发放,领卷时请注意按照印卷申请单上注明的份数领取,并请各学院(系)准备少量两表作为备用。

九、每场考试请监考教师务必做好《学生考场座位表》、《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和《浙江大学考场缺考情况登记表》三份表的登记工作。

十、期末考试期间,符合标准化考场建设的教室实行全程监控并录像。

希望各学院(系)、各部门和教师务必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对广大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努力营造以勤奋学习为荣、违纪作弊为耻的良好校风。

  

教务处

20191229


上一篇:下一篇:

本科生教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