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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9~2020学年春夏学期新开通识课程和新主讲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英芳 编辑: 时间:2020-03-03 访问次数:1053

各院(系):

20192020学年春夏学期新开通识课程与新主讲教师资格申报工作于近日开始,时间为:202034日~318日。

请通知教师按照以下规范申报新开通识课程与新主讲教师资格,并在324(周二)前完成网上的院系审核。

此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及审核的形式,请各院(系)务必按时在网上完成院系审核。

特别提醒:通识课程学生成绩评定需符合正态分布。

普通通识课程:百分制:90分及以上≤20%80分以下≥30%

通识核心课程:五级11档:A+/A20%B-/C+/C/C-/D/F30%

一、申报范围

1. 通识必修课的主讲教师资格;

2. 6+1类通识选修课(含通识核心课程,具体见附件1)的新开课程和新主讲教师资格。

二、申报要求

1. 通识选修课程申报需符合通识选修课程的建设要求(见附件2)。原则上要求长学期开设,2.0学分及以上设计。(请特别注意:老体系的通识选修课需经过评审,方可纳入6+1新体系)。

2. 申报通识核心课程应符合通识核心课程开课要求,且已以普通通识课程运行一年以上,教学质量评价优良。

三、网上申报流程

(一)新开课程申请和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1.教师在“本科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jwglxt/)上申请新开课程,教师路径为:申请-新开课申请。如申报课程为原老体系课程升级后的,请务必在“申请原因”里,注明原通识选修课程的名称和课程代码

2.如果几位教师合开该课程,可以在勾选该课程后,在下面课程组区域继续增加其他主讲教师(如有多位教师开设同一门课程,建议教师两两组合授课);

3.教师或院系教学科从“本科信息服务平台”中导出新开课程申请表(院系路径为:教学计划管理-课程库管理-新开课学院审核,右上角“导出课程申请信息”按钮)和每一位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勾选课程,再勾选具体某一位主讲教师后,界面下半部分的右上角“导出主讲教师申请信息”按钮)。新开课程申请表详见附件3,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详见附件4

经论证后请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论证需重点关注该课程在培养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如何支持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并附相关论证纪要;

4.院系教学科在系统内上传课程和主讲教师资格的申请表意见页和论证纪要,再审核通过(多位教师组合授课的需分别上传每一位主讲教师的意见页);

5.跨学院开课的新开课程申请表和主讲教师资格表的意见页需由教师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共同签字盖章;

6.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况组织试讲评定。评审通过后,教师方有资格进行该课程的教学。

(二)已有课程的新主讲教师资格申请和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1.教师在“本科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jwglxt/)上进行“课程组教师申请”;教师路径为:申请-课程组教师申请;

2.教师或院系教学科从“本科信息服务平台”中导出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院系路径为:教学计划管理-课程组管理-课程组教师学院审核,右上角“导出申请表”按钮),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详见附件4

相关单位审核后请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3.院系教学科在系统内上传主讲教师资格的申请表意见页,再审核通过;

4.跨学院开课的主讲教师资格表需由教师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共同签署意见页;

5.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况组织试讲评定。评审通过后,教师方有资格进行该课程的教学。

四、申报材料

1.浙江大学本科新开课程申请表(含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3

2.浙江大学本科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申报已有通识课程的主讲教师资格只需填写本表),见附件4

五、网上填报申请之前请先阅读“教师网上填报新开课程的相关注意事项”。

六、联系方式      姚立敏     88206015

                            王英芳     88206095  

 

附件:

   1. 浙江大学关于调整通识课程体系的通知(浙大本发〔2018〕16号).pdf

   2. 浙江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建设要求(2020年更新).docx

   3. 浙江大学本科新开课程申请表(含课程教学大纲).docx

   4. 浙江大学本科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docx

本科生院

202033

 

附:教师网上填报新开课程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请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相关操作。

二、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用户名为工号,密码为您本人的教务网密码。如遗忘您的教务网密码,请联系您学院教学科老师先进行密码重置。

三、“申请学年/学期”字段

指这门课的网上申请时间,自动调出当前的学年/学期,无需修改。

四、“周学时”字段

周学时,是指长学期每周开设的学时数。填写形式如:2.0-1.0(前面对应理论学时,后面对应讨论、实验等实践学时)。

五、“学分”字段

理论学时对应学分不折半,讨论、实验等实践学时对应学分需要折半,如周学时2.0-2.0,对应学分应为3.0

六、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须按照附件3中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规范填写。

请特别注意教学大纲中第四点“教学安排”部分:

1.要求具体的教学安排按照每一次课的授课内容来填写,如16周授课,每周1次理论课,1次讨论课,教学安排应分成32次的教学内容来填写。

2.每一次课都需要附上阅读材料,具体体现课外作业部分。应合理安排每一次课后的阅读量。

3.教学安排的最后,要求附上“时间表”,时间表应按照周次来填写。

七、同一课程增加其他主讲教师

由课程负责人申请新开课程时进行增加其他主讲教师的操作。具体请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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