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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通知

编辑:方媛媛 编辑: 时间:2021-04-16 访问次数:1022

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号,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30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2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一)申报方式与范围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为评审类项目,由各学院(系)组织申报、学校评审,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学校推荐的课程组织评审。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每个院系限报2门,推荐原则:先推荐既是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又是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课程,再推荐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不占限报名额;“战疫”相关课程,不占限报名额。)

(二)申报要求

1.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限1人,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为该课程的主讲教师,并在课程建设中承担实质性工作。本课程所有成员可共同参与课程思政建设,按承担项目工作的内容先后排序,团队主要成员不多于5人(含课程负责人)。

2.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突出价值引领,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确定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三)申报流程

1.请学院(系)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由课程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汇报PPT5分钟)和展现课程思政教学的课堂视频片段(2分钟)。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2.学院(系)党委对申报课程及课程团队做好审查,确保“课程内容及申报材料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正确,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问题。该课程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等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学院(系)对申报课程进行学术审查,并对填报内容进行核实,保证真实性。

3.学院(系)将课程申报材料(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签字盖章)及《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盖公章,一式1份)于423日前提交至本科生院(东1B-117),同时将申报材料、答辩PPT和课程视频,电子版发送至jxk@zju.edu.cn,文件名为“学院(系)名称+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4.联系方式:88206416


二、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

(一)项目类型和数量

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列入高校“十四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项目由各学院(系)组织申报、本科生院组织评议评审、进行校内公示,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推荐20项报浙江省教育厅备案。

(二)申报要求和对象

教学研究项目应结合人才培养实际,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积极在改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课程思政方法和举措、提升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协同效应、促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健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申报系统中“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会按照教育厅要求,进行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申报查重,一人作为主持人和参与人限报一项,同时未通过“十二五”,“十三五”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研究周期和结题评审

上述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申报流程

1.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2021423日前将申报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教师教学发展办公室(东1A-122),材料包括《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纸质版(附件4,不用签字盖章)一式5份、《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6jk@zju.edu.cn,文件名为“学院(系)名称+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

2.学校将组织对推荐项目的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8820642388981160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一)基层教学组织类型和数量

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本次浙江大学可推荐2个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报浙江省教育厅备案。

(二)申报要求和对象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要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梳理挖掘本学科、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良好师德水准、较高教学水平、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长期致力于本组织的课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

(三)申报流程

1.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2021423日前将申报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教师教学发展办公室(东1A-122),材料包括《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附件6)纸质版(不用签字盖章)一式5份、《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6jk@zju.edu.cn,文件名为“学院(系)名称+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2.学校将组织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8820642388981160



附件:

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2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3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xlsx

4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5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6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docx

7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docx



                                                本科生院

                                              20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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