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创新人才教育培养,夯实高等理科教育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关键基础作用,深入推动和加强高等理科教育研究,全面提升高等理科教育根本质量、整体质量、服务质量,现将我校组织开展“高等理科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研究课题)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内容
研究范围:研究课题主要围绕高等理科教育领域的国内外前沿趋势,针对高等理科教育工作热点、难点等问题开展研究。研究方向应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申报人需紧密围绕《课题指南》,拟定具体研究题目及内容。申报时须明确课题类别,最终类别由评审专家组确定。
成果要求: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研究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研究时间: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
二、申报要求
本次课题申报鼓励开展单位间、学科间合作研究。重大课题由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2.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设计、组织与实施。
3.已经承担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贵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系)认真学习研究《课题指南》的内容和要求,组织撰写《“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和《“高等理科教育” 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匿名版)》(附件3),并填写《“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2021年11月1日(周一)12:0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附件2)(学院不需签字盖章、课题负责人需在申报书中的承诺书上签字)一式两份报送至本科生院教研处教师教学发展办公室(东1A-122室),同时将电子版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命名为“申报人姓名+浙江大学+课题名称”、匿名版申报书(附件3)命名为“申报人姓名+浙江大学+课题名称(匿名版)”后,与汇总表(附件4)一起打包发送至6jk@zju.edu.cn,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审核后统一签字盖章,并最终上报。
联系人:宓旭峰 88981160 刘佳凯 88206423
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3: “高等理科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匿名版).doc
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