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本科生院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编辑:刘佳凯 编辑: 时间:2022-10-21 访问次数:1197

各学院(系)、有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扎实推进“四新”建设,持续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引导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7号)文件精神,近期组织开展学校“十四五”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本次立项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浙江大学立项45项,其中33项为本科教学项目;12项为研究生教学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评审立项。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要求项目聚焦教学,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并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实际,重点开展“四新”建设、课程思政、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卓越拨尖人才培养、涉外法治和非通用语种等紧缺人才培养、教学数字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鼓励跨学科、跨校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分教学改革项目和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两大类,其中教学改革项目按教学改革分11个领域,详见申报书(附件1)。

请各学院(系)按照要求鼓励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其中每个学院(系)上报不超过2项,医学院上报不超过5项。

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申报时要求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限l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 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中层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学院(系)112日(星期三)前将《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五份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需盖章)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教师教学发展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1A-12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6jk@zju.edu.cn

 

学校将于11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宓旭峰  刘佳凯

联系电话:88981160 88206423


本科生院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docx


上一篇:下一篇:

本科生教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