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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关于浙江大学第十一期SRTP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admin 时间:2008-09-23 访问次数:4420

 

本科生院关于浙江大学第十一期SRTP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

为尽快适应学校实践创新项目专项经费国库支付的新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和合理使用浙江大学第十一期SRTP项目经费,现将本期校院二级SRTP经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科照知执行。

一、        经费管理思路

浙江大学第十一期SRTP项目经费管理体现“国库支付、支票领取、经费分类、分期下拨、经费到院、学院管理、专款专用、保证质量,早出成果”的思路。

二、        经费分类原则

1.第十一期SRTP立项经费分二类:一是理工农医类,二是人文社科类(教育、法律、外语、管理)。

2.校级立项按类和学科制定立项经费标准。理工农医类1000/项,人文社科类(教育、法律、外语、管理)800/项。院级立项经费标准为200/项。

3.本期立项经费分二期下拨,第一期下拨SRTP项目研究经费给各学院,第二期根据组织管理成效和后期出研究(优秀)成果的情况,经学院申请,学务处学业指导中心审核,再次下拨各学院。

三、经费管理有关规定

1.本期立项经费仍按学校批准同意立项的项目,单独建卡,分期分批下拨到学院,今后国库支付形式将逐步推行网上项目经费管理。

2.经学务处、规划处和财务处研究,同意在下拨立项总经费中的5%----15%作为学院SRTP指导小组评审、答辩、总结检查评估等费用。此项经费由主管教学院长审核,本科生院学务处学业指导中心审批,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科负责经费的日常管理和报销。

3.由于本期校院二级SRTP项目经费是由国库支付形式管理与报销,学校要求各学院使用经费与报销时,必须严格按学院本科办上报的《第十一期SRTP立项经费用款计划明细表》执行,绝不能超过支出类别、科目和内容报销经费额度范围,超过部分学校财务处将严格管理与监控,不予以报销或停报。学校将各学院上报的《用款计划表》粘贴在经费卡的主页上,不要撕掉,以便财务处报销时审核与监控。

4.立项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发的材料、资料、复印和少量交通费等开支。

5.立项项目到结题时间,因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无故放弃项目研究,没有完成课题,但经费已使用,对于这种情况,经费应作追回上缴处理。

    6.校院二级SRTP立项经费由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科负责审核报销。立项负责人购置项目研究材料等经费,要开具学校认同可报销的正式发票,并由指导教师签名,上交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科审核,最后到学校财务处报销,并领取支票。

7.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期SRTP项目经费第一次采用国库支付形式执行,报销经费(现金)使用银行支票形式支付,支票领取现金必须统一到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支银以上方能领取,其它银行和储蓄所不属报销范围,特此告知。学校财务处建议学院在经费报销时采取多人一起报销,合开一张现金支票,专门指定人员到中国工商银行支银办理支票领款手续。

8.学业指导中心将本期SRTP项目经费卡已做好,请各学院本科办派人到紫金港校区东1A-108室学务处学业指导中心领取。

 

本科生院学务处学业指导中心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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