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教育储蓄免税证明办理须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admin 时间:2008-09-24 访问次数:9791

 

1.享受教育储蓄免税的范围
   
根据国税发[2005]182号文件规定:开立教育储蓄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其在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三个阶段中,每个学习阶段可分别享受一次2万元教育储蓄的免税和利率优惠,即每人至多可以享受三次优惠。

2.办理教育储蓄免税证明的具体手续
   
我校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在籍本科生,在教育储蓄到期前,学生本人先在选课网上申请,然后持有关证明到本科生院学务处学籍管理中心东1A103-3,由工作人员确认其在校身份符合国家规定后,开具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学校留存;第二、三联在支取本息时提供给储蓄机构。

3.在本校期间每名学生只能开具一份教育储蓄免税证明,学生办理该证明时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

3)储蓄银行存折或复印件(注意:因办理时需要填写银行的具体名称,故请在办理之前须弄清自己所存银行的具体名称)

4.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每周五上午(寒暑假、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科生院学籍管理中心东1A-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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