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教育储蓄免税的范围
根据国税发[2005]182号文件规定:开立教育储蓄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其在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三个阶段中,每个学习阶段可分别享受一次2万元教育储蓄的免税和利率优惠,即每人至多可以享受三次优惠。
2.办理教育储蓄免税证明的具体手续
我校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在籍本科生,在教育储蓄到期前,学生本人先在选课网上申请,然后持有关证明到本科生院学务处学籍管理中心东1A103-3,由工作人员确认其在校身份符合国家规定后,开具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学校留存;第二、三联在支取本息时提供给储蓄机构。
3.在本校期间每名学生只能开具一份教育储蓄免税证明,学生办理该证明时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
(3)储蓄银行存折或复印件(注意:因办理时需要填写银行的具体名称,故请在办理之前须弄清自己所存银行的具体名称)
4.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每周五上午(寒暑假、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科生院学籍管理中心东1A-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