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推免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务必在10月10日之前将推免初选名单和候补学生名单(1-2名)报到学籍管理中心;
2.学校分项目下拨的名额不能挪作他用,发现挪用,学校将予以收回;
3.对于收回的校内名额,学校将在各学院上报的候补名单中集体讨论确定并公示;
4.对于收回的外推名额,将给予今年推免名额比例偏低的6个学院,具体名额如下:
经济学院4名,法学院2名,建工学院2名,公共管理学院2名,管理学院3名,药学院2名;
5.根据往年外推经验,应鼓励优秀学生到高层次高校学习。
本科生院学籍管理中心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