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须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dgp 时间:2008-11-03 访问次数:14351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凡结业学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可以在结业后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返校修读。考试成绩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填写学位授予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核发,补授学位证书。

二、相应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成绩单、本人身份证、结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需两寸照片一张,照片应与教育部电子注册网相同),到本科生院学籍管理中心办理换证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凭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办理时间: 每周五(寒暑假、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本科生院学籍管理中心紫金港校区东1A-103—3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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