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推进我校本科各项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进行2008年度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为各本科教学管理组织(院、系、科室等);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2008年全校专职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院、系推荐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1名,理学院、医学院可各推荐2个(名)。本科生院每处推荐先进个人2-3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推荐的基本条件
1.按照《浙江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浙大发教[2006]127号)要求开展教学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当年无教学管理事故;
2.在2007-2008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后积极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教学质量;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撰写、发表一定数量的教学管理研究论文和教学调研报告;
(二)先进个人推荐的基本条件
1.爱校守纪,爱岗敬业,在管理与服务工作中有感人的先进事迹;
2.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在2008年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特别是评估整改工作中成绩突出;
3.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完成教改项目、发表研究论文等);
4.无教学管理事故。
原则上已评为2007年度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者不参加2008年度推荐和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各院、系和有关单位向学校推荐;
2.学校组织评选;
3.公示获奖名单;
4.公布获奖名单。
五、表彰与奖励
评为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根据《浙江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暂行办法》(浙大发教[2006]48号)给予奖励。
请各院、系、有关单位于12月28日前将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两份报送教学质量与资源管理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紫金港东
六、本通知由本科生院教学质量与资源管理处负责解释。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