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日常学习事务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0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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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浙大本发〔2008〕24号
 
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 ,以下简称SRTP)向纵深和多层次方向发展, 加强和拓展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扩大学生受益面,增强学生科研能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与意义
充分利用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教学资源丰富、师资科研力量雄厚等优势,加快构建研究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体系,为广大学生提供广阔的科研训练平台,培养学生科研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科研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一)校、院二级管理体制
本科生院学务处学业指导中心为校级SRTP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制定SRTP各类管理文件和相关政策、落实经费、开展《SRTP项目指南》和《研究成果简介》汇编、组织中期检查和总结交流等工作。
    院、系本科教育科为SRTP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科室,在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制定院、系SRTP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校院二级SRTP项目申报、评审、中期检查、结题答辩、成绩审核、项目总结、研究成果汇集和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院、系成立SRTP指导小组
院、系成立由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任组长、不同学科教授和院、系本科教育科长等组成的SRTP指导小组(5-11人),主要负责制定院、系SRTP评审办法、组织评审校和院、系二级SRTP项目、实施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三、项目立项
学校每年组织一期校院二级SRTP申报工作。申报项目分学生立项和教师立项二种形式。学校鼓励学生立项,学生立项必须聘请指导教师。
申报SRTP学生原则上以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五年制以二、三、四年级;七年制以二、三、四、五年级)为主。项目参加人数为1--4人,其中立项负责人1名,参与者1--3名。
校院二级SRTP项目实行一次性评审,由各院、系SRTP指导小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学校。
经学校审核批准立项后,统一编印《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指南》,供有兴趣和合作意向的学生参加项目研究。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分工
SRTP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立项负责人对项目负全责,指导教师应积极发挥指导作用。立项负责人要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分配参与项目研究人员的任务,明确职责。
(二)中期检查
每年11月份由各院、系组织本科教育科、SRTP指导小组、教学督导组和指导教师采取多种形式(学生立项负责人填报项目中期检查表,查阅项目相关材料,检查科研记录本,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等)对校院二级SRTP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写出中期检查材料。学校组织抽查项目进展情况。
(三)撰写研究报告
项目参与人员应根据参与研究的内容和任务,整理和统计相关数据进行分析与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并撰写研究报告及时提交立项负责人,由立项负责人撰写项目总结报告。
(四)项目结题与答辩
每期校院二级SRTP项目都要进行结题与答辩,答辩形式可参照毕业论文(设计)进行。
每年4至5月份立项负责人要认真填写SRTP项目结题表,充分做好结题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课题组全体人员准时参加。
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参加结题答辩工作,并在结题表中填写总体评价与评语。
答辩小组由院、系SRTP指导小组、专家和指导教师等组成,答辩小组要认真做好现场答辩记录工作。
五、成绩评定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一)成绩评定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合)格和不及(合)格。
校院二级SRTP项目经结题答辩,由院、系SRTP指导小组会同答辩小组进行成绩评定,院、系本科教育科负责审核与记录。
   (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每年5月份项目结题答辩和成绩评定后,学生向院、系本科教育科提出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获取院、系开具的证明后,在学校素质拓展网上填写申请表,先由所在班级团支部进行初审,然后由班级团支部送交院、系团委进行审核,最后由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认定,并记取相应学分。
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在每年5月份对全校申请第二课堂SRTP学分的学生进行集中认定。
六、经费管理
学校设立SRTP专项经费,资助校级立项的SRTP项目实施经费。院、系级SRTP项目原则上由院、系自筹经费资助。
校级SRTP立项经费按学校批准立项数下拨给院、系本科教育科,由院、系本科教育科负责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对项目实施成效大、效果好的院、系,将适当增加项目奖励经费。
七、项目总结
院、系要及时做好SRTP项目总结和研究成果汇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立项类别和立项数、参加学生人数、年级、专业、教师指导人数和职称、结题答辩率、成绩评定比例、成果发表数量和级别等,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学务处学业指导中心。在此基础上,学校组织汇编《浙江大学SRTP研究成果简介》等。
八、诚信与承诺
学生申请SRTP立项要了解相关研究现状,注意选题内容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项目负责人在填写SRTP立项申请表时必须在诚信承诺条款上签名。
九、相关政策
(一)对学生政策
参与SRTP项目的学生,经院、系本科教育科审核与认定,可记一定的第二课堂学分(具体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通过SRTP项目研究正式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成果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于已批准立项,但无故不参加或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研究项目的,收回项目经费,已使用的经费将予以追回;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和已批准的项目,同时取消学生今后再次申请科研项目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学校鼓励SRTP项目进一步延伸到学科竞赛、实验创新项目或毕业论文(设计)等;少数特别优秀的,通过校院二级认定,可替代部分相关实践环节或实验课程,并记取一定学分;成果特别突出的,经相关院、系和专业认定,可转化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二)对教师政策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SRTP项目指导工作,院、系可根据教师对SRTP实际指导工作量给予一定的津贴或奖励。对教师指导学生参加SRTP项目研究并正式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学校将给予奖励。
对指导学生SRTP项目不力、学生满意度低和评价差的教师要督促其改进,情节严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对管理人员政策
对尽心尽职、管理工作到位、项目成果突出的有关管理人员,学校将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
对工作效率低、学生满意度差的管理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
本办法自2008年12月起执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工作流程     
                               
                                 二○○八年十二月


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工作流程

   
 
组织部门
新一期SRTP启动
学校制定各类管理文件、通知等。
每年1月
学业指导中心
组建院、系SRTP指导小组
成立院、系SRTP指导小组
每年1月
院、系本科办
组织宣传发动
组织各种形式宣讲会、沙龙等。
每年2月
院、系本科办
申请SRTP立项
申请人填报SRTP立项表
每年3月
院、系本科办
SRTP项目评审
院、系SRTP指导小组评审申报项目
每年4月
院、系本科办
编写SRTP指南
编写和印发SRTP指南
每年5月
学业指导中心
选聘指导教师
学生选聘导师和申请参加SRTP训练
每年5月
院、系本科办
SRTP立项经费下拨
向学校申请立项经费和下拨经费
每年6月
学业指导中心
SRTP项目具体实施
立项人和参加SRTP项目学生开展调研、实验研究等。
每年7月至第二年4月
指导教师
立项负责人
SRTP中期检查
院、系组织SRTP中期自查,学校抽检。
每年11月
院、系本科办、SRTP指导小组、督导组和指导教师
学业指导中心
SRTP结题答辩
院、系组织SRTP项目结题答辩、成绩评定和第二课堂SRTP学分审核和认定。
第二年5月结题
SRTP指导小组
院、系本科办
指导教师
参训学生
学业指导中心
SRTP研究成果汇编
学校组织SRTP研究成果汇编
每年10月
学业指导中心
总 结
学校和院、系对SRTP工作总结、交流与展示等。
每年12月
学业指导中心
院、系本科办

 
﹡ 院级SRTP立项工作流程可参照学校同步进行。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 ,以下简称SRTP)向纵深和多层次方向发展, 加强和拓展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扩大学生受益面,增强学生科研能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与意义

充分利用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教学资源丰富、师资科研力量雄厚等优势,加快构建研究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体系,为广大学生提供广阔的科研训练平台,培养学生科研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科研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一)校、院二级管理体制

本科生院学务处学业指导中心为校级SRTP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制定SRTP各类管理文件和相关政策、落实经费、开展《SRTP项目指南》和《研究成果简介》汇编、组织中期检查和总结交流等工作。

    院、系本科教育科为SRTP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科室,在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制定院、系SRTP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校院二级SRTP项目申报、评审、中期检查、结题答辩、成绩审核、项目总结、研究成果汇集和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院、系成立SRTP指导小组

院、系成立由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任组长、不同学科教授和院、系本科教育科长等组成的SRTP指导小组(511人),主要负责制定院、系SRTP评审办法、组织评审校和院、系二级SRTP项目、实施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三、项目立项

学校每年组织一期校院二级SRTP申报工作。申报项目分学生立项和教师立项二种形式。学校鼓励学生立项,学生立项必须聘请指导教师。

申报SRTP学生原则上以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五年制以二、三、四年级;七年制以二、三、四、五年级)为主。项目参加人数为1--4人,其中立项负责人1名,参与者1--3名。

校院二级SRTP项目实行一次性评审,由各院、系SRTP指导小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学校。

经学校审核批准立项后,统一编印《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指南》,供有兴趣和合作意向的学生参加项目研究。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分工

SRTP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立项负责人对项目负全责,指导教师应积极发挥指导作用。立项负责人要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分配参与项目研究人员的任务,明确职责。

(二)中期检查

每年11月份由各院、系组织本科教育科、SRTP指导小组、教学督导组和指导教师采取多种形式(学生立项负责人填报项目中期检查表,查阅项目相关材料,检查科研记录本,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等)对校院二级SRTP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写出中期检查材料。学校组织抽查项目进展情况。

(三)撰写研究报告

项目参与人员应根据参与研究的内容和任务,整理和统计相关数据进行分析与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并撰写研究报告及时提交立项负责人,由立项负责人撰写项目总结报告。

(四)项目结题与答辩

每期校院二级SRTP项目都要进行结题与答辩,答辩形式可参照毕业论文(设计)进行。

每年45月份立项负责人要认真填写SRTP项目结题表,充分做好结题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课题组全体人员准时参加。

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参加结题答辩工作,并在结题表中填写总体评价与评语。

答辩小组由院、系SRTP指导小组、专家和指导教师等组成,答辩小组要认真做好现场答辩记录工作。

五、成绩评定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一)成绩评定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合)格和不及(合)格。

校院二级SRTP项目经结题答辩,由院、系SRTP指导小组会同答辩小组进行成绩评定,院、系本科教育科负责审核与记录。

   (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每年5月份项目结题答辩和成绩评定后,学生向院、系本科教育科提出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获取院、系开具的证明后,在学校素质拓展网上填写申请表,先由所在班级团支部进行初审,然后由班级团支部送交院、系团委进行审核,最后由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认定,并记取相应学分。

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在每年5月份对全校申请第二课堂SRTP学分的学生进行集中认定。

六、经费管理

学校设立SRTP专项经费,资助校级立项的SRTP项目实施经费。院、系级SRTP项目原则上由院、系自筹经费资助。

校级SRTP立项经费按学校批准立项数下拨给院、系本科教育科,由院、系本科教育科负责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对项目实施成效大、效果好的院、系,将适当增加项目奖励经费。

七、项目总结

院、系要及时做好SRTP项目总结和研究成果汇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立项类别和立项数、参加学生人数、年级、专业、教师指导人数和职称、结题答辩率、成绩评定比例、成果发表数量和级别等,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学务处学业指导中心。在此基础上,学校组织汇编《浙江大学SRTP研究成果简介》等。

八、诚信与承诺

学生申请SRTP立项要了解相关研究现状,注意选题内容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项目负责人在填写SRTP立项申请表时必须在诚信承诺条款上签名。

九、相关政策

(一)对学生政策

参与SRTP项目的学生,经院、系本科教育科审核与认定,可记一定的第二课堂学分(具体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通过SRTP项目研究正式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成果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于已批准立项,但无故不参加或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研究项目的,收回项目经费,已使用的经费将予以追回;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和已批准的项目,同时取消学生今后再次申请科研项目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学校鼓励SRTP项目进一步延伸到学科竞赛、实验创新项目或毕业论文(设计)等;少数特别优秀的,通过校院二级认定,可替代部分相关实践环节或实验课程,并记取一定学分;成果特别突出的,经相关院、系和专业认定,可转化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二)对教师政策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SRTP项目指导工作,院、系可根据教师对SRTP实际指导工作量给予一定的津贴或奖励。对教师指导学生参加SRTP项目研究并正式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学校将给予奖励。

对指导学生SRTP项目不力、学生满意度低和评价差的教师要督促其改进,情节严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对管理人员政策

对尽心尽职、管理工作到位、项目成果突出的有关管理人员,学校将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

对工作效率低、学生满意度差的管理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

本办法自200812月起执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工作流程    

                              

                                 二○○八年十二月


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工作流程

     

 

组织部门

新一期SRTP启动

学校制定各类管理文件、通知等。

每年1

学业指导中心

组建院、系SRTP指导小组

成立院、系SRTP指导小组

每年1

院、系本科办

组织宣传发动

组织各种形式宣讲会、沙龙等。

每年2

院、系本科办

申请SRTP立项

申请人填报SRTP立项表

每年3

院、系本科办

SRTP项目评审

院、系SRTP指导小组评审申报项目

每年4

院、系本科办

编写SRTP指南

编写和印发SRTP指南

每年5

学业指导中心

选聘指导教师

学生选聘导师和申请参加SRTP训练

每年5

院、系本科办

SRTP立项经费下拨

向学校申请立项经费和下拨经费

每年6

学业指导中心

SRTP项目具体实施

立项人和参加SRTP项目学生开展调研、实验研究等。

每年7月至第二年4

指导教师

立项负责人

SRTP中期检查

院、系组织SRTP中期自查,学校抽检。

每年11

院、系本科办、SRTP指导小组、督导组和指导教师

学业指导中心

SRTP结题答辩

院、系组织SRTP项目结题答辩、成绩评定和第二课堂SRTP学分审核和认定。

第二年5月结题

SRTP指导小组

院、系本科办

指导教师

参训学生

学业指导中心

SRTP研究成果汇编

学校组织SRTP研究成果汇编

每年10

学业指导中心

总 结

学校和院、系对SRTP工作总结、交流与展示等。

每年12

学业指导中心

院、系本科办

 

﹡ 院级SRTP立项工作流程可参照学校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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