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2007级学生专业导师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部,各学院(系):
现将《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2007级学生专业导师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2007级学生专业导师制实施方案
专业导师制是竺可桢学院培养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竺院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专业导师制使得宽口径、重基础的前期培养和后期专业及科研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有利于发挥高水平教师在本科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竺可桢学院人才培养的目标和个性化培养的要求。
根据竺可桢学院培养计划的安排,在前期组织学科专业介绍的基础上,2007级学生将于3月17日-4月29日进行选专业导师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导师制实施原则
1.专业导师制是竺可桢学院学生在本科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校为优秀学生培养提供的良好条件,学生应认真对待。学生在对文、理、工、农、医、生等学科导师情况,相关学科、专业介绍和本人的特长、爱好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通过学生与专业导师的双向选择,确定专业导师(英语双学位班学生可选择英语专业之外的另一个专业导师,下同)。专业导师一经确定,不得调整。
2.每位学生只可选择一名导师,原则上要求学生在自己所确认专业内选择导师,每位导师最多可指导3位竺院学生,对学科交叉大的少数专业可申请跨学院(系)选择导师,但须征得学生主修专业所在的专业学院(系)同意。
3.时间安排:学生根据志愿,填好《竺可桢学院2007级学生选专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自荐材料,于3月25日前由班长汇总交至竺可桢学院(系)。竺可桢学院审核盖章后,于4月1日前将材料转交至相关学院(系)本科教学科,由学院(系)本科教学科负责安排导师与学生面试。导师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等,经面试考核后择优录取。导师面试后在“竺可桢学院2007级学生选专业导师申请表”写明面试考核情况和是否同意接收并指导后期科研训练计划,交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系)审核。此表由各学院(系)本科教学科收齐后,于4月29日前送交竺可桢学院特别培养与国际交流办公室。竺可桢学院将根据师生双向选择结果,确定学生的专业导师,并通知相关学院(系)。
4. 根据竺可桢学院培养方案,专业导师同意接收指导学生后,在学生修读主修专业核心课程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个性和成长发展等因素,指导学生制定后期个性化的专业培养计划(英语双学位班学生制定除英语专业培养计划之外的另一个专业培养计划),并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2007级学生专业导师制个性化专业培养计划》(附件2);
5.学生个性化专业培养计划制定后,交各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系)本科教学科审核。个性化专业培养计划将是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一个重要依据。计划确定后,学生必须按计划修读课程,原则上不得变更;此表由各专业学院(系)本科教学科收齐,于5月30日前送交竺可桢学院特别培养与国际交流办公室。
6.没有专业导师的学生,按照专业学院(系)培养方案执行。
二、导师制有关规定
1.专业导师的任职条件:
(1)具有指导研究生资格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2)承担在研的纵向科研项目或横向项目的负责人;
(3)富有创新精神,关心热爱学生,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方案。
2.专业导师的权利与职责:
(1)选择学生。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面试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学生;
(2)对学生进行人格塑造上的指导。关心学生的进步,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培养学生科学精神与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3)对学生进行学业上的指导。指导学生制定后期个性化的培养计划与各学期选课方案。定期听取学生学习情况,并对其进行指导;
(4)对学生科研等能力进行培养。组织并指导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训练,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安排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研讨班活动、实验室项目或课题等;
(5)对学生进行发展方向及就业方向的指导。通过对学生的接触和了解,针对各个学生的不同特点,对其发展方向和就业方向提出恰当的建议;
(6)享受学院给予的教学津贴。
3.学生享受的权利与义务:
(1)在全校文、理、工、农、医、生等各大类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2)进行个性化的培养。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后期专业培养计划、课程学习计划和科研训练计划。鼓励学科交叉、跨系选课。计划制定并经专业学院(系)审核后,学生必须按计划修读,不得变更;
(3)参与科研工作。学生应从三年级起参与导师的研讨班和课题组工作,以便较早接触、了解和掌握学科动态,培养科研能力。学生应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工作情况,按时完成导师交给的工作。
(4)为了鼓励学生积极探索基于研究的学习,学院将为学生科研工作或研究论文的发表提供一定的支持。凡在本科阶段,被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接受的论文,学院提供一定的版面费。
(5)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免试研究生。
附件1: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2007级学生选专业导师申请表
附件2: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2007级学生专业导师制个性化专业培养计划
附件1: 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2007级学生选专业导师申请表
学 号 | | 姓 名 | | 性别 | |
班 级 | | 联系电话 | | E-mail | |
主修专业/学院 | | 专业方向 | | ||
拟聘导师 | | 职 称 | | 联系电话 | |
E-mail | | 学院、系 | | ||
获奖情况 | | ||||
自我推荐 | | ||||
竺院评价 | 竺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导师接受意见和后期科研训练计划 | 导师签名 : 年 月 日 | ||||
所确认主修专业学院审核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1.学生可根据自己确认的主修专业,在相关专业、学院内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专业导师;
2.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学生本人、所确认主修专业学院本科教学科、竺可桢学院留存。
附件2: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2007级学生专业导师制个性化专业培养计划
学 号 | | 姓 名 | | 性别 | | |||||||
班 级 | | 联系电话 | | E-mail | | |||||||
主修专业/学院 | | |||||||||||
导 师 | | 职 称 | | 联系电话 | | |||||||
E-mail | | 学院、系 | | |||||||||
个性化专业培养计划(总计: 学分) | 专业核心课程(合计: 学分) |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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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或个性必修课程(合计: 学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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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或个性选修课程(合计: 学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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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两年导师培养安排: 导师签字: | ||||||||||||
学生所确认主修专业学院审核: 签字(盖章): | ||||||||||||
注:1.该表须打印后交专业导师和专业学院签署意见;
2.学生在修读确认主修专业制定的核心课程的基础上,在专业导师指导下制定个性化专业培养计划;
3.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学生本人、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本科教学科、竺可桢学院留存。
主题词:学生 管理 方案 通知
抄送:本科生院各办公室。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办公室 2009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