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本科生院批准下拨浙江省高教处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立项人负责,单独立帐,专款专用”的原则,2009-2010年教务处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本科生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等临时补助项目。2008和2009年曾得到此类项目资助的实习教学基地原则上今年不再给予资助。
2.本次专项经费主要投向相关学院和部门,并具有一定规模和新建的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保证重点,讲求实效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的规模、层次和质量。
3.2009-2010年本科生院下拨浙江省高教处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15万,由理工农医培养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建立若干个校内实习教学基地。
4.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使用年限为2009年4月—2010年12月,由省财政预算,国库支付形式管理,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负全责,并填写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和结题表。
5. 2009-2010年浙江省高教处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方案由教务处审核、批准, 并由理工农医培养办公室组织申报、实施和结题。
6. 各相关院系和部门的校内实习基地负责人应填写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申请金额每项不超过3.0万元。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经学院系和学部签章后于2009年4月25日前交至紫金港校区东1C-111本科生院教务处理工农医培养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hongjuan@zju.edu.cn。
附件二:浙江大学用款计划申报表
联系人:高红娟
联系电话:88206238
E-mail: hongjuan@zju.edu.cn
本科生院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