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育

本科生院关于落实暑期学生实习教学活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hongjuan 时间:2009-07-08 访问次数:4928

 

各学部、学院(系):

    根据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部署,为保障我校学生暑期外出参加实习教学活动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各学院(系)要切实落实学生外出参加实习教学活动期间安全工作责任人,认真开展暑期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检查,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随时将有关事项上报学院(系)主要领导、本科生院和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2.明确实习指导教师为实习教学活动安全责任人。对已经在外实习的师生加强管理、登记,掌握师生的工作、学习情况和联系方式。

3.本科生院将组织人员对实习教学活动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4.请各院(系)认真填写附表,加盖公章,710中午12时前报送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

报送地址:紫金港校区东1C-111

联系人:高红娟

联系电话:88206238 

附表:2009年暑期实习教学活动情况登记表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00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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