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作为本科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教学工作应与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保持一致。为规范实习教学管理,检查实习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和本科生院教务处工作安排,拟开展学校2009年短学期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和2010年学生实习计划上报工作。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如下:
1.1.各学院(系)按照2009年短学期实际开展实习教学工作的情况,填写《浙江大学2009年短学期实习教学工作完成表》(见附件1)和《浙江大学2009年短学期实习教学工作总结表》(见附件2)。
2. 2.各学院(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填写《浙江大学2010年本科生教学实习计划表》(见附件3)。填写实习计划安排表时请注意表下方的说明,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和要求也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3. 3.请各学院(系)于
4. 4.请各学院(系)于
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高红娟
联系电话:88206238
电子邮件:hongjuan@zju.edu.cn
本科生院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