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关于启动浙江大学2010年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hongjuan 时间:2010-01-19 访问次数:944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始启动2010年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各学院、系需要申报新专业或对现有本科专业进行名录调整,应按照2010年新专业申报的专业设置条件、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有序开展工作。2010年学校新专业申报的材料将于6月底报送教育部审批,通过教育部审批的专业将纳入学校2011年本科招生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条件

1.    符合学校发展规划,经过人才需求论证,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

2.    有拟设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及相应的教学文件;

3.    能配备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4.    具备该专业必须的相应教学设施,如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二、新专业申报程序

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由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归口管理,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申报。本科新专业申报的程序如下:

1.学院(系)向所在学部和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详见本通知第三条);

2.学部或本科生院教务处组织审核;

3.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

4.学校向教育部高教司综合处报送申报材料并同时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三、2010年本科新专业审报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430

申报新专业的院(系)自行做好申报新专业的可行性论证,准备申报材料(含本通知第三条内容和附件“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并向学部和教务处提交一式四份

由学院(系)分管教学副院长(主任)负责

520

学部或学校组织专家审核、论证,学院(系)装订论证后的材料

学部分管教学负责人、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

610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

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

630

向教育部报送全部申请材料

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

 

三、新专业申报须递交的材料

    目录内专业的申报由学部(或学部委托申请学院、系)组织专家论证。学院(系)须递交以下书面材料:

1.申请报告(简要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和其它情况);

2.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也可直接从教育部网站下载。其中第1项中需学校填写的部分、第2项、第9项由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提供);

3.拟设专业建设规划;

4.其他支撑或补充材料;

5.专业论证简要报告(含参加论证的专家名单,一般不应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

 

目录外专业的申报由学部或本科生院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学院(系)须递交的材料除与目录内专业申报要求递交材料的前4项外,还须递交如下书面材料:

1.专业论证详细报告(设置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其中包括:拟设专业人才需求分析;拟设专业与国内外相关或相近专业的比较分析;拟设专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主干学科、基本课程、授予何种学位;拟设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析;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专业介绍;

3.专家论证情况的原始记录。

 

    联系人: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   高红娟

    电话:88206238

    电子邮箱:hongjuan@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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