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关于对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新一轮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unilever 时间:2010-06-28 访问次数:6835

 

各学院(系):
据计财处有关要求,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立项原则设立的2009-2010学年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使用至2010年9月30日止。因此需对2009年6月立项的2009-2010学年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项目提前结题验收,同时启动2010-2011学年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2009-2010学年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结题验收
(一)学校将根据2009-2010学年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立项项目(见附件1)的申报材料在2010年9月15日(周三)上午组织结题验收,地址另行通知。
(二)项目需准备的结题验收材料
1.浙江大学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结题表(见附件2);
2.项目总结,以书面形式总结项目建设和应用情况;
3.8~10分钟的结题汇报,以PPT形式就项目建设进程、完成情况、主要特色和建设成果进行汇报交流。
以上结题验收材料1和材料2需纸质版各一份,由项目负责人签名、学院(系)盖章后于9月10日前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同时将结题验收材料1、材料2和材料3的电子稿发至unilever@zju.edu.cn.邮箱。
 
二、2010-2011学年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
即日起开始2010-2011学年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立项原则
1.按照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立项人负责,单独立帐,专款专用”的原则,2010-2011年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本科生实习教学基地建设和长期实习(2-3个月)等补助项目。从2008年起曾得到此类项目资助的实习教学基地原则上今年不再给予资助。
2.本次专项经费立项由省财政预算支出,以国库支付形式管理,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负全责;建设年限为2010年10月—2011年6月;主要支持相关院系具有一定规模和新建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以及长期实习(2-3个月)项目的试点;要求讲求实效和质量,以进一步提高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的规模、层次和质量为目标。
(二)项目申报材料
1.浙江大学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申请书(见附件3);
2.浙江大学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用款计划申报表(见附件4),申请金额每项不超过3.0万元。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1和申报材料2均需打印一式二份,经项目负责人签名、学院(系)和学部盖章后于2010年7月10日前交至到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unilever@zju.edu.cn邮箱。
   
咨询信息:
联系部门: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东一C111
联系人:陈利华
电话: 88206419
电子邮箱:unilever@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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