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实习教学基地建设2011~2012学年专项经费已经到位,现启动其立项申报工作。
一、立项原则
1.按照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立项人负责,单独立帐,专款专用”的原则,2011~2012学年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本科生实习教学基地建设项目。从2009年起曾得到此类项目资助的实习教学基地原则上今年不再给予资助。
2.本次专项经费立项由省财政预算支出,以国库支付形式管理,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负全责;建设年限为2011年4月~2012年12月;主要支持相关院系具有一定规模和新建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要求讲求实效和质量,以进一步提高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的规模、层次和质量为目标。
二、项目申报材料
1.浙江大学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申请书(见附件1);
2.浙江大学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用款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申请金额每项不超过3.0万元。
项目申报材料1和申报材料2均需打印一式二份,经项目负责人签名、学院(系)和学部盖章后于2011年3月11日前交至到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unilever@zju.edu.cn邮箱。
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 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一C111
联系人 陈利华
电话 88981987
电子邮箱 unilever@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