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我校2011届本科毕业生现已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实施阶段。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教学质量,学校要求各院(系)在4月底前后,按照《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浙大本发[2008]31号)文件精神,结合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认真做好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规范管理的自查工作。现对自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落实学校有关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相关规定的情况。
2.指导教师落实情况。检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有否超过规定。
3.任务书落实情况。检查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资料是否齐全,任务书有否填写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是否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进度等。
4.开题情况。检查指导教师是否审核学生拟定的课题方案,加强对答辩过程的管理,把好开题答辩成绩评定的质量。
5.指导时间。检查指导教师平均每周指导时间和学生平均每周用于做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是否能保证其进度和质量。
6.要特别注意抓好毕业论文(设计)提前答辩学生的论文质量。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学院、系教学管理部门应认真总结自检情况,汇总自检存在的问题,在2011年5月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递交本科生院。本科生院也将在中期检查中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的抽查。
联系方式:
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关艳玲,电话:88981235 邮箱ylguang@zju.edu.cn
本科生院教学质量与资源管理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毛水生,电话:88206419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