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更好地调动学生进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积极性,我校自2009届起,开展了“百篇特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1届百篇特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各学院(系)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从本学院(系)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按规定篇数(见附件1)推荐参评“浙江大学2011届百篇特优毕业设计(论文)” 。
二、浙江大学百篇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参评条件如下:
1. 选题科学,有纵向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做依托,符合学科发展和产业技术发展需求;
2. 有明确的研究结论或实验结果,最好具有可展示的实物装置成果;
3. 每篇推荐参评的毕业设计(论文)都必须填写“浙江大学百篇特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见附件2),有完整的推荐信息,包括推荐单位名称、毕业生姓名、所属专业年级、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姓名、毕业设计(论文)简介(300字)、研究结论或实验结果说明(150字以内)、实物装置成果说明(150字以内)。
三、各学院(系)教学管理部门在6月30日前报送下述材料至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1C-111):
1. 书面材料:参评特优毕业设计(论文)精装本一套,浙江大学百篇特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千字大摘要(千字摘要的字数一定要保证),院系推荐特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见附件3);
四、本科生院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终评,并对被评上的“浙江大学百篇特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师生进行表彰。
联系人:本科生院教务处专业培养办公室 关艳玲
电话: 88981235
电子邮箱:ylguang@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