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系):
为了解我校新专业建设进展情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近年来新设及新办专业建设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 新设专业:进入第三学年教学的专业,包括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体育产业管理(2013年后专业名“体育经济与管理”)、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等4个新设专业及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等4个恢复专业。
2. 新办专业:毕业生不超过三届的专业,包括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2013年后专业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信息与通信工程(2013年后更名为“信息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4个专业。
二、检查指标
新设专业检查共设5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设若干个考察点(见附件1)。新办专业检查借用浙江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见浙大本发〔2012〕28号)文件“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试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检查方式
采用专业自评与学校专家组检查相结合。被检查专业所在学院(系)撰写自评报告,学校组织检查专家组审核自评报告并到院系实地考察,通过听取专业汇报、现场考察、听课和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最终形成新专业检查意见。
四、检查等级评定
新专业检查设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四个等级,按二级指标予评定。对“暂缓通过”的专业将组织复评。
等级评定标准为:
优秀:二级指标A≥17项,同时C≤1项;
良好:二级指标A≥14项,同时D≤0项;
合格:二级指标A≥11项,同时D≤2项;
暂缓通过:二级指标A≤10或D≥3。
五、时间安排
新专业建设检查分专业自评和学校专家组现场检查两个阶段进行。新设专业自评时间段为2013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组于2012~2013学年夏学期赴各专业进行现场检查。
新办专业自评时间段为2013年3月15日至9月15日,学校组织专家组于2013~2014学年秋学期赴各专业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新专业所在学院(系)按照二级指标撰写自评报告(新设专业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2,新办专业自评报告格式套用浙大本发〔2012〕28号文件“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试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2),同时对照检查指标准备支撑材料。新办专业自评报告中应包括2013届毕业生数据。新设专业在4月30日前、新办专业在9月15日前将书面的专业自评报告5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交流学习办公室(联系人:陈利华,联系电话:88981987,邮箱:unilever@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