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13-2014学年校历安排,自今年暑期开始,学校实施暑期小学期制度。2013-2014学年暑期小学期自2014年7月7日开始,至2014年8月3日结束,共四周时间。请各学院(系)、各教学单位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实际教学的需要,做好2013-2014学年暑期小学期的教学安排,及早通知有关师生,组织、落实好暑期小学期的各项教学活动。2013-2014学年暑期小学期教学活动主要包含以下教学内容:
1. 国际性课程。
(1)前沿性专业课程、高级讲座。由各学院(系)邀请具有国际声誉的学者、教授开设。具体开设时间可拓展至整个暑期。
(2)国际融合型课程。由各学院(系)邀请具有国际声誉的教授带领所在学校学生和我校学生一起开设课程授课。具体开设时间可拓展至整个暑期。
2.暑期课程。各学院(系)、各开课单位,可针对长学期选课资源较为紧张的课程,组织开设资源拓展类暑期循环班,具体包括:(1)新生研讨课循环班、(2)通识与大类课程循环班、(3)通识与大类课程循环补充班、(4)境内外交流学习学生返校补修课程班等。
资源拓展类暑期课程只针对在校学生开放。开设资源拓展类暑期课程的相关学院(系)和单位,需上报开课计划,其教学任务的落实、课程排课和选课工作随2014-2015学年秋冬学期选课前两个阶段开展。
暑期课程纳入各学院(系)正常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课时津贴除在E津贴的标准上,上浮20%。通识与大类课程循环补充班课时津贴单独核算。
3.暑期学校特色课程。面向C9高校学生、少量留学生和本校学生。
课程纳入各学院(系)正常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课时津贴按每课时300元的标准。
4.实践教学环节。结合本科生全员实习和过程性实践计划,组织实施培养方案内、外的专业实习、野外实习、工程训练、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具体开设时间可拓展至整个暑期。
5.开放性实验和创新创业计划。各学院(系)可根据本学院(系)的实验室条件,针对各年级学生具体情况,安排部分开放性、探究型实验。结合大学生SRTP项目、创新创业训练等计划及项目,开展各类学生科学研究活动。具体开设时间可拓展至整个暑期。
6.境内外文化与学术交流。各学院(系)根据自身条件,组织师生开展境内外各类文化与学术交流活动,并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请各学院(系)、各开课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填写《浙江大学2013-2014学年暑期小学期各类教学活动安排计划表》电子表格,并于3月14日前发送到教学培养办公室联系邮箱。《浙江大学2013-2014学年暑期小学期各类教学活动安排计划表》中的各教学环节将由教学培养办公室负责在春夏学期进行教学任务落实。
联系部门:教务处教学培养办公室
联 系 人:姚立敏、留岚兰
联系电话:88981235,88206416
联系邮箱:yaolm@zju.edu.cn,liulanlan@zju.edu.cn
本科生院教务处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