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关于实施大类与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的通知

编辑:admin 编辑:liulanlan 时间:2014-06-04 访问次数:4432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关于调整2014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浙大本发〔2014〕8号)文件有关课程建设的相关要求,以及学校有关“112系列核心课程”(即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应修读一门通识核心、一门大类核心、二门专业核心课程)的总体安排,本科生院已将大类与专业核心课程的经费划拨至各开课学院(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学院(系)及时启动大类、专业核心课程建设。
一、建设对象
1. 大类核心课程:大类培养方案内的大类必修课程、专业培养方案内跨学院(系)开课的课程,学分数在3学分及以上。具体建设课程由各开课学院(系)与本科生院教务处教学培养办公室商定。
2. 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培养方案内3学分及以上的专业主干课程,各专业至少建设两门。具体建设课程由各专业自定。
二、建设经费
大类、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经费标准:3.5万元/门。
三、建设要求
与教学信息化、教学国际化、国家级/省级课程建设项目统筹考虑、整体规划,稳步推进课程内容综合化、课程要求梯度化、课程学分标准化、课程大纲精细化、教学方法多样化、授课过程研究化。
1.各类核心课程应建立课程网站,突出课程的网上师生、生生互动。
2. 细化课程总成绩得分点,加强过程性考核。参照世界一流大学的作法,课程总成绩可由到课率、课堂表现/讨论、随堂测验、平时作业/课外阅读、课程论文、阶段性考试、期末考试等多部分组成,具体可根据课程性质适当增减,但应突出课程的过程性评价和过程管理。长学期中间可安排2-3次的阶段性考试。通过加强过程性考核、增加考试频度的办法,丰富课程总成绩的得分点组成。
3.加大平时作业量、课外阅读量或课程论文要求。作业是促进学生有效学习、提高课程质量的重要方法和有效途径。学生努力程度与学校学术标准与要求、教师严格要求程度密切相关。要加大作业量、课外阅读量或课程论文要求,并在教学大纲中说明总的课外学习负担量(多少小时)、每次作业的形式与要求等,尤其是要突出综合性的大作业训练。
4. 因课制宜改革教学方法,突出综合能力的训练。
5.学生学业综合评价实行正态分布是一种成绩控制的总体导向,即:优秀(百分制≥90分)控制在20%以内,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百分制<80分)不低于30%。
理工农医科大类、专业核心课程一般应按正态分布,人文社科大类、专业核心课程建议按正态分布。
6.改革传统教学模式。理工农医科建议实施大班授课、小班研习(包括习题课、实验课、实践环节等),人文社科建议实施大班授课、小班研讨。
各学院(系)可以根据专业、课程的特点,在建设要求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学院(系)课程要求。
四、项目管理
1. 大类核心课程:各开课学院(系)牵头、本科生院教务处教学培养办公室协助,制定详细的改革内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 专业核心课程:各学院(系)自行确定首批需建设的专业核心课程,自行制定详细的改革内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建设课程确定后,于6月13日前将课程名称及相关改革方案(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培养办公室备案。
五、课程激励
承担核心课程的教师,学校将在课程结束后,在E津贴中给与相应津贴。
 
 
联系人: 留岚兰     电话:88206416    邮箱:liulanlan@zju.edu.cn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14年6月4日
 
附件1:
大类、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汇总备案表
                                   学院(系)名称: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分
周学时
负责教师
面向专业
启动时间
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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