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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及优秀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unilever 时间:2014-08-10 访问次数:1910

各学院(系):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联合举办第三届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与优秀作品展示活动。现将有关通知精神摘要如下:
1.    参评范围: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不含实验教学软件,只分为电类、机类和其它三大类。
2.    此次活动采取评选和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模式,终评采用现场展示与评审相结合的模式。参加终评的作品必须参加2014年11月9~1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的全国高校仪器设备展示会“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展示”活动。
3.    2014年8月1日~9月20日为网上申报时间,申报网址为:http://lab.caigou.com.cn/。
4.    申报要求: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推荐,要求参加评选的自制设备已用于实验教学一至两学年,反映良好,安全可靠,无知识产权纠纷等。网上申报的主要内容为:(1)作品简介(包括完成单位、完成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作品的作用、功能等简介),字数限2000字以内; (2)主要性能及特色(从附件1中所列评审条件的5个方面进行简要介绍),字数限1500字以内; (3)支撑材料(35张设备照片、教学应用证明、安全性论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上述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内容,其它选择性提供支撑材料包括35分钟设备使用视频资料、专利证书及其它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5.    “教学应用证明”和“学校推荐意见”需教务处盖章、“安全性论证”需所在院系盖章后扫描上传到网上。“教学应用证明”建议包含如下内容:设备名称、所服务的课程、每年使用的学时数、每年使用学生人数、本校使用台套数、使用效果反馈、总体评价、对外辐射面即在外校使用情况等,采用叙述行文方式,电子版发送给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有关联系人。“学校推荐意见”由教务处统一出具。“安全性论证”由各学院(系)各自出具。以上三个支撑材料应在9月1日之前完成。
请各学院(系)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联系人:高红娟           联系电话:88206238
办公室地址:紫金港校区东1C-110
 
本科生院教务处
一四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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