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新一轮的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已经开始,按照本科生教学培养计划要求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质量,特对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 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必须进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组织与管理。学生、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学院(系)管理人员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论文题目申报。选题应注意和大学生科研训练、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相结合。工程类的应以设计为主,特别是参加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
2. 各学院(系)要继续加强对2016届本科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所有2016届本科毕业生都要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杜绝毕业论文(设计)出现雷同与弄虚作假现象。
3. 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各学院(系)在组织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要认真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4. 各学院(系)要继续认真做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现场答辩记录工作,以此作为学生成绩评定依据之一。
5. 按照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校历安排,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各项工作应在2016年6月15日前全部完成。请各学院(系)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请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输入学生成绩库。
6. 请各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于2016年6月30日前填写《浙江大学2016届本科生毕业生论文(设计)成绩审核汇总表》(见附件1)。
7. 对部分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中“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管理”的各项原则和要求执行。在确保过程规范与质量提高的前提下,与对方单位共同组织做好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与安全工作。
8. 各类项目出国交流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原则上按各学院(系)制定的培养方案中的时间、内容、形式和学分要求,在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前提下,由各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与管理。
9.在毕业生离校前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荣誉证书的颁发工作。
10.本届继续评选百篇特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请各院系关注有关通知,及时将参评材料交到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10.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本届继续按学科专业随机抽检毕业论文(设计),送交华东地区部分全国重点高校进行互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各学院(系)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12.本学期教务处将继续会同督导组和有关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按各专业随机抽检。
各学院(系)应结合自身学科和专业特点,不断探索毕业论文(设计)创新管理新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检查力度,组织学生、指导教师、管理人员进行交流与探讨,使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