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学园、2015级本科学生:
根据《浙江大学大类招生的本科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0〕128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5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科生院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各专业总容量。
2.无论申请学生是否超出容量,专业所在学院(系)均应针对申请学生组织座谈、面谈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观。
3.第一轮仅限类内专业确认,只有当申请学生数超过接收容量时,才可进行遴选。
4.所有主修专业确认名单公示。
5.招生时,有政策规定和约定的,按政策或约定执行。
6.医药单独招生代码拟确认到主招生代码的学生,须满足高考分数达到同年主代码所在省普通高考录取分数线(不包括三位一体、自主招生等录取的学生)。主代码学生可以确认到医药单独代码。
7.竺可桢学院学生与其他学生同步进行专业确认,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公布。
8.已确认主修专业的学生,两年内有一次申请转专业机会。
二、时间
1.第一轮(只能类内确认专业)
学生报名时间:4月5日0:00—4月12日15:00
专业面试时间:4月13日—4月20日
名单公示时间:4月21日—4月27日
2.第二轮(可以跨类确认专业)
学生报名时间:5月9日0:00--5月16日15:00
专业面试时间:5月17日—5月24日
名单公示时间:5月25日—5月31日
3.补确认:6月中旬后(根据确认情况另行通知)
4.办理转专业时间:春、秋学期第0-1周。
二、 流程
1.学生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主修专业确认栏中,提交主修专业确认申请,同时提交一份个人自荐书(自荐书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对申请专业的认识和个人职业规划)。
2.第一轮:学生只能提交所在大类的主修专业确认申请。
3.第二轮:类内和跨类确认专业同时进行。学生可以放弃已确认的类内专业,提交跨类的专业申请。
4.无论是第一轮,还是第二轮,专业所在学院(系)均应组织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成员,审阅学生自荐书,举办座谈、面谈等,搭建良好的专业职业沟通桥梁。
5.专业所在学院(系)只能在申请学生数超过接收容量时,才可组织遴选;未超容量时,需全部接收。
6.各专业所在学院(系)在各自网站上公示本专业接收名单,供学生查询。
7.前两轮专业确认结束后,进入补确认环节。本科生院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尚有接收余量的专业,供还未确认主修专业的学生继续提交申请。在补确认环节,专业所在学院(系)只能对超容量申请的学生进行遴选。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郑尧丽、戴革萍
联系电话:88206415,88208655
本科生院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