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实验教学中心:
为提升本科实验教学水平、节约教学资源、鼓励创新、提高对实验仪器设备的改进、设计、开发与研制能力,促进实验教学成果转化,决定开展2016年本科实验教学设备研制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参照《浙江大学实验设备研制项目管理规定》(附件1),根据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和实验课程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积极组织申报,同时鼓励本科学生参与。建议优先考虑提升学生动手能力、量大面广的项目。
2.项目研制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资助经费约2~3万元,分两次下拨。立项一年后组织中期检查(附件2),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获得后期建设经费。中期检查约半年之后安排项目验收(附件3)。
二、立项程序
1.3月25日前,申报人向所在院系提交《浙江大学实验设备研制项目申请书》(附件4);
2.4月15日前,学院组织初审,并对同意申请的项目按照层次水平和急需程度进行排序,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和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附件5)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紫金港东1B11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jt@zju.edu.cn。
3.4月29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附件: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