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优质教学奖评选办法》[浙大发人(2014)33号](见附件1)和“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实施办法”(见附件2)等有关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优质教学奖”和“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以表彰和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浙江大学优质教学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质教学奖”一等奖的评选工作;学校成立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
各学院(系)成立教学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系)“优质教学奖”和“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的评审及推荐工作。
二、奖项设置
1.优质教学奖:一等奖10 名,二等奖100名。一等奖奖金5万元/人,二等奖奖金2万元/人。
2.唐立新教学名师奖: 10名。奖金5万元/人。
三、评选办法
1.优质教学奖
(1)依据各学院(系)专任教师数和所承担教学工作量确定优质教学奖一等奖,二等奖名额(见附件3)。
(2)各学院(系)组织评选二等奖,并推荐一等奖候选人。
(3)学校组织评选一等奖。
2. 唐立新教学名师奖
学校组织评选工作。每个院(系)推荐1名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本次教学奖评选均实行网上在线填报,在线公示。浙江大学教学奖评审网网址:http://ugrs.zju.edu.cn/yzjxj/。
1.优质教学奖
(1)各学院(系)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或教师自荐,院系组织评审确定优质教学二等奖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的教学工作优秀度进行考查和评价。二等奖候选人在线递交《浙江大学2016年度优质教学奖申报表》(见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学院(系)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评审网上的院系版块公布。
(2)各学院(系)上报“2016年度优质教学奖二等奖获奖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在二等奖获奖名单中推荐产生一等奖候选人名单。
(3)学校在教学奖评审网上公示一等奖候选人材料,并在线收集各方评价。
(4)学校组织一等奖评审,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5)经校务会议审议后,发文公布2016年度优质教学奖一、二等奖获奖名单。
2.唐立新教学名师奖
(1)各学院(系)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在线提交《浙江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申报表》(见附件6)及相关佐证材料,候选人不得与优质教学奖候选人重复;
(2)学校在教学奖评审网上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公示,并在线收集各方评价;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建议名单,网上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准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发文公布。
五、评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系)应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教学奖评选的宣传动员工作。
2. 学院(系)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发生,由学院(系)负责对该候选人进行审核;学校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发生,由学校教学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该候选人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3. 请各学院(系)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优质教学奖二等奖获奖名单汇总表、优质教学奖一等奖候选人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材料(其中申报表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份)、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材料(其中申报表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份)报送本科生院。
六、其他
1. 本着宁缺毋滥,奖励优秀的原则,各奖项最终名额可少于额定数;
2. 已获上年度优质教学奖的教师不连续参评优质教学奖,本年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不受此限;
3. 已获上年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连续参评唐立新教学名师奖,本年度优质教学奖不受此限。
本科生院联系人:罗海萍 联系电话:88981160,邮箱: jsfz@zju.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葛盈辉 联系电话:87951136,邮箱: gyh@zju.edu.cn
人事处联系人:冯丽芳 联系电话:88981656,邮箱: flf@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序号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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