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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hongjuan 时间:2016-06-20 访问次数:1794

各学院(系)、实验中心: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举办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高学会[2016]51号),网址: http://www.caigou.com.cn/zzjj2016/,通知见附件,请各学院(系)、实验中心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是指各高等学校围绕实验教学需要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在教学中为解决实际问题而自己设计、研制、制作的教学仪器设备。

本次评选分为电类、机类、其他和实验教学软件四大类。

二、报名对象

已用于实验教学一至两学年,反映良好,安全可靠,无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的作品均可参加申报(凡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申报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参评作品要求

1. 作品简介。包括完成单位、完成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作品的作用、功能等简介,字数限2000字以内。

2. 主要性能及特色描述。依据附件中评审条件所列的5个方面进行简要介绍,字数限1500字以内。

3. 支撑材料。包括3-5张设备照片、教学应用证明(教务处盖章,建议包含如下内容:设备名称、所服务的课程、每年使用的学时数、每年使用学生人数、本校使用台套数、使用效果反馈、总体评价、对外辐射面即在外校使用情况等,采用叙述行文方式)、安全性论证(所在院系盖章)和学校推荐意见(由教务处统一出具)。

上述内容必须提供材料,其他选择性提供支撑材料包括专利证书及其它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四、评选程序

此次活动采取网上初评和现场终评的方式。

1. 网上初评

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模式。经过初评,按参评作品总数的40%可进入终评。

2. 现场终评

201691日前,主办方将通知初评入选作品自愿参加终评活动。参加终评的作品必须进行现场展示,才能进入评审专家现场评审环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请申报教师根据通知要求,于630日(星期四)下午500将申报材料(对照参评作品要求的三点)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邮箱: zjt@zju.edu.cn,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全校推荐数量不超过6件。

 

联系人:赵津婷,联系电话:88981995,邮箱:zjt@zju.edu.cn

地址:紫金港校区东1B-110

 

附件: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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