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与学位

关于结业换证考试注意事项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dgp 时间:2016-06-24 访问次数:8384

2016届结业生              :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凡结业学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可以在结业2个月后至学习期限内申请返校换证考试及换发证书。为了使您了解关于结业换证考试及换发证书工作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合理安排时间,顺利通过考试最终拿到毕业证书,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业换证考试的形式与申请时间
1.换证补考:统一安排在9月份考试,申请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7月15日。体质测试不及格的学生请选择培养方案中所要求的所有体质测试(1、2、3或1、2)。考试时间和地点务请在2016年 9月5日- 9月9日之间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2.跟班考试:即春、夏、秋、冬各学期期末跟班考试。申请时间为为开课第一、第二周内,要求跟班上课。
二、结业补考的申请与缴费
三、注意事项
1. 超出学习期限不再给予结业换证考试和换发毕业证书的机会。“学习期限”等于“学制加两年”。举例说明:
某四年制学生,2011年9月1日入学,在校学习四年,休学一年,则其结业后可申请结业补考的时间为一年即6-(4+1)=1,该学生必须在结业离校一年之内参加补考并换发毕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截止时间点:2017年9月30日。
2. 结业换证考试若不及格,必须重新申请“结业换证教学安排”。
3.结业生需携带结业证书、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4.结业考试通过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结业证书、两寸照片2张(需与电子注册图像相同)、缴费凭据、学士学位申请表(符合条件者),至院系办理换证手续,毕业时间按换证时间。
5. 结业生本人持毕业证书、成绩单、缴费收据、单位通知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携带学位申请表、学位证书、结业换证审核单在9月18-26日工作日上午 8:30-11:30至行政办事大厅112室本科生院窗口,终审后,开具用印单。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806184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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