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同学:
《浙江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10]11号文件规定:未及时提出缓交申请或虽提出缓交申请但未被批准,或无正当理由超过缓交期限而未交清学费的,视作拖欠学费行为。对拖欠学费者,暂停其选课资格,待交清欠费后,作恢复选课资格处理。
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0月25日起,将暂停未交清学费本科生的选课权限。为不影响后续选课,请同学们尽早登录综合财务平台(cwcx.zju.edu.cn)查询本人学费缴纳情况。请欠费的同学及时到浙江大学收费平台(pay.zju.edu.cn)交清学费和住宿费。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费的学生,请及时办理学费缓交申请以恢复选课权限。缓交申请表格下载链接:《浙江大学学生缓缴学费申请表》。
本科生院将规划建立学生在校诚信记录机制,用于记载无故拖欠学费等不诚信行为。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