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各学院(系)、各位任课教师:
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已过半,11月10日开始本科生停课考试。依据《浙江大学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现将本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价范围:本学期结束授课的所有大类课程、通识课程、双语课程和院系专业课程。秋冬学期连续开课的课程在冬学期进行评价。
2、评价方式:登录系统进行评价。
3、登录方式:学生登录“浙江大学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质量评价”栏目,进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价页面,对本学期所选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客观评价。
4、学生评价系统开放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
5、学期课程的学院评价部分与冬学期课程同时进行,开放时间为冬季学期考试结束后,届时再通知。
联系电话:88206419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