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任课教师、各位同学:
2016-2017学年冬季学期已经过半,2017年1月11日开始全校停课考试。依据《浙江大学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现将本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价范围:本学期结束授课的所有大类课程、通识课程、双语课程和院系专业课程,包括秋冬学期连续开课的课程。同行及管理人员评价课程范围为秋学期开设、冬学期开设、秋冬学期连续开课的所有大类课程、通识课程、双语课程和院系专业课程。
2、评价方式:登录系统进行评价。
3、登录方式:学生登录“浙江大学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后,自动跳转(或点击“教学质量评价”栏目)进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页面,即可对本学期所选课程的任课教师及课程进行评价。
同行及管理人员评价分成三部分:教学管理人员、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督导评价。评价人员登录“浙江大学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发布”栏中的“教学质量评价”,进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页面,录入相关同行及管理人员评价数据。
4、学生评价系统开放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10日。
5、同行及管理人员评价数据录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日。
联系电话:88206419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