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大学生运用数学理论和方法、利用文献、计算机等工具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合作精神,学校决定举行浙江大学第十五届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题目
本次竞赛题目分为A, B两题,参赛队可任选一题。
二、竞赛规则
1.参赛者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队形式参赛,每队不得多于3人,学校鼓励学生跨院系组队参赛。每位学生只允许参加一个参赛队,每参赛队只能提交一份答卷。
2.参赛者应根据题目要求,以队为单位独立完成一篇包括模型的假设、建立和求解、计算方法的设计和计算机实现、结果的分析和检验、模型的改进等方面的论文(即答卷)。竞赛评奖以假设的合理性、建模的创造性、结果的正确性和文字表述的清晰程度为主要标准。
3.竞赛期间参赛队员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等辅助工具,但不得与队外其他人员(包括教师)进行指导和讨论(包括在网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4.本届竞赛采取通讯竞赛方式,参赛队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并准时交卷,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竞赛日程(若有变动,见浙江大学数学建模实践基地网站通知)
1.报名:2017年4月15日-5月1日,参赛学生登陆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ugrs.zju.edu.cn/xkjs/),在“校级竞赛”栏目中点击点击“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进入报名系统。
2.竞赛时间:2017年5月2日上午10:00——5月12日上午10:00。赛题将于2017年5月2日上午10:00在浙江大学数学建模实践基地网站和浙江大学本科生院网上公布。各参赛队于5月12日上午9:30-11:30期间将完成的答卷交到以下任一地点:
(1)玉泉校区欧阳纯美数学楼104室。
(2)紫金港校区西1教学楼三楼教师休息室。
3.公布初评结果:2017年5月20日左右。
4.异议期:2017年5月21日——5月23日。
5.公布获奖名单:2017年5月25日。
四、竞赛奖励
1.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凡认真参加比赛,提交答卷并较好完成题目的要求的参赛队,可获得成功参赛奖,比例不限。
2.根据浙大本发〔2011〕5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的若干规定》和浙大发本〔2008〕142号《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精神,对获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队伍,发给获奖证书和奖金;获成功参赛奖以上队伍,其队员均可获取第二课堂学分。
3.本次竞赛成绩将作为选拔浙江大学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队员的重要参考。
竞赛联系:谈老师,tanzy@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