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规范实习教学过程管理,加强实习教学活动期间安全工作,请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做好学院(系)各专业本科生2017年度实习教学计划,填报2017年院(系)本科生实习教学计划表(见附件),经院(系)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各院(系)本科教学管理部门留存备案,电子版于2017年6月3日前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邮箱(wangyun@zju.edu.cn)。
填写实习教学计划表时请注意表下方的说明,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和要求也请填写在备注栏中。学校鼓励学院(系)和专业规划和开展长时间实习实践活动。
各学院(系)在安排本年度本科生教学实习计划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做好学生实习教学活动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工作,切实落实学生外出参加实习教学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责任人,认真开展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检查,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将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学院(系)主要领导、本科生院教务处和学校其他有关部门。
实习费用报销遵照《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浙大计发[2014]1号)执行。该文件正在修订,如有更新,按新规定执行。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