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竞赛

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sun 时间:2018-03-26 访问次数:2189

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23号),学校决定举办2018年浙江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程序严谨、规范;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广泛参与择优选拔。

三、参赛资格

1.在职教师,年龄原则在40周岁以下;

2.作为主讲教师开设课程1年及以上且教学质量评价优良、未发生教学事故。

四、竞赛安排

竞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时间覆盖全年。

(一)初赛

1. 初赛由学院(系)负责组织,各学院(系)分别开展院级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活动,比赛内容与形式与学校决赛保持一致;

2. 各学院(系)根据参赛教师的初赛表现,择优遴选决赛人选;

3. 学校倡导初赛成绩由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三部分组成。

(二)决赛

1. 决赛由学校负责组织,按参赛教师的学科分布情况分组进行;

2. 决赛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权重分别为15%、80%、5%。其中课堂教学采取教学演示的方式,由决赛教师在规定的 15分钟内,就选定教学内容进行现场展示;

3. 决赛时间暂定12月中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个人奖项:特等奖1名(可空缺),奖励5000元/人;一等奖3名,奖励3000元/人;二等奖8名,奖励2000元/人;三等奖15名,奖励1000元/人。

集体奖项:组织奖若干名。

六、工作要求与说明

1. 请各学院(系)参照校赛,认真开展院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并于4月15日前将比赛方案报备本科生院;

2. 请各学院(系)将初赛组织中发布的比赛通知、决赛报道、获奖名单公示等内容,同时转发浙江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本科生院网站;

3.请各学院(系)于12月10日前,将初赛参赛教师名单和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报送本科生院,原则上每个学院(系)至少推荐1名教师参加决赛;

4. 各学院(系)初赛方案、初赛人数、初赛组织情况、决赛人数和获奖情况等将作为组织奖评选依据;

5. 青年教师在校期间应至少参加1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6. 学校将对本次教学竞赛获奖者发文予以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浙江省及全国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联系人:马英梅 

    联系电话:88206990

    邮箱地址:mym64@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2018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教师汇总表


                                  

                              

本科生院

                                     校工会

2018年3月26日

上一篇:下一篇:

本科生教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