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23号),学校决定举办2018年浙江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程序严谨、规范;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广泛参与择优选拔。
三、参赛资格
1.在职教师,年龄原则在40周岁以下;
2.作为主讲教师开设课程1年及以上且教学质量评价优良、未发生教学事故。
四、竞赛安排
竞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时间覆盖全年。
(一)初赛
1. 初赛由学院(系)负责组织,各学院(系)分别开展院级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活动,比赛内容与形式与学校决赛保持一致;
2. 各学院(系)根据参赛教师的初赛表现,择优遴选决赛人选;
3. 学校倡导初赛成绩由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三部分组成。
(二)决赛
1. 决赛由学校负责组织,按参赛教师的学科分布情况分组进行;
2. 决赛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权重分别为15%、80%、5%。其中课堂教学采取教学演示的方式,由决赛教师在规定的 15分钟内,就选定教学内容进行现场展示;
3. 决赛时间暂定12月中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个人奖项:特等奖1名(可空缺),奖励5000元/人;一等奖3名,奖励3000元/人;二等奖8名,奖励2000元/人;三等奖15名,奖励1000元/人。
集体奖项:组织奖若干名。
六、工作要求与说明
1. 请各学院(系)参照校赛,认真开展院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并于4月15日前将比赛方案报备本科生院;
2. 请各学院(系)将初赛组织中发布的比赛通知、决赛报道、获奖名单公示等内容,同时转发浙江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本科生院网站;
3.请各学院(系)于12月10日前,将初赛参赛教师名单和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报送本科生院,原则上每个学院(系)至少推荐1名教师参加决赛;
4. 各学院(系)初赛方案、初赛人数、初赛组织情况、决赛人数和获奖情况等将作为组织奖评选依据;
5. 青年教师在校期间应至少参加1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6. 学校将对本次教学竞赛获奖者发文予以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浙江省及全国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联系人:马英梅
联系电话:88206990
邮箱地址:mym64@zju.edu.cn
本科生院
校工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