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pyb 时间:2019-03-20 访问次数:2070

为全面提升本科教材质量,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教师编著更多具有我校特色的优质教材,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本科教材立项建设工作。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特点,全面统筹规划单位教材建设,精心组织本次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含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原则上应对应我校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内课程。重点支持基础课程教材通识核心课程教材创新创业类课程教材、专业主干课程教材以及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的系列教材。

其中,2018年12月经学校推荐申报浙江省高校“十三五”第二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的教材可优先予以立项。

二、申报条件

1. 立项教材主编应为我校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2. 已入选校级及以上各类教材建设项目的教材,目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3. 本年度立项教材的最终出版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出版单位建议选择本领域影响力较大的出版社。

三、申报流程

1. 以为单位申报,不接受教师单独申报。各学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再向本科生院进行申报。本科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2.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本科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系)审核。各学院(系)于2019329日下班前将申报表(一式份)加盖学院(系)公章后送至紫金港校区东一B117室,并将附件1和《浙江大学本科教材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guyj@zju.edu.cn。

四、立项经费

1. 教材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出版、召开编辑会议和调研审稿等。

2. 立项经费根据项目情况支持2-4万。

3. 经费按年度划拨到所在学院(系)。

4. 经费报销按照学校计财处规定的要求和期限执行,具体由立项负责人负责,经所在学院(系)审核。

 

 

联系人:杨旸、顾颖杰

联系电话:8820641688981235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

附件2:《浙江大学本科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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