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

关于申报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教务处 作者:实践办 时间:2019-05-06 访问次数:2930

 各学院(系):

为贯彻教育部新时代高教40条精神,落实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推进信息化实验教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组织开展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培育用于实现开展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实验教学项目,如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项目;尤其是属于教育部2019-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规划的项目(见附件3)。

2.培育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软硬件平台的自主或者与企业合作设计、开发与研制;

3.以学院(系)为单位组织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丰富的实验教学经验或教学实验平台研发基础。各院系应由本科实验教学基层组织或组织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提交项目论证报告。

二、申报及立项安排

1.2019年6月4日前:学院(系)完成项目申报和论证,把申报表和论证报告交教务处实践办;每个学院(系)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

2.2019年6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3.项目研究期限:2019年7月-2020年7月,2019年12月进行中期检查,2020年8月进行结题验收。

三、经费

本年度设立一类项目约5个;二类项目约10个。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统筹决定立项项目及其类别和支持经费额度。 

四、申报材料

请院系组织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19年度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完成论证,于2019年6月4日前将申请书和论证报告(附件2)(word版)发至邮箱:wangyun@zju.edu.cn,申请书和论证报告纸质签章件交至教务处实践办(紫金港校区东1B-110)。

联系人:魏老师,王老师;电话 88981995。

 

 附件: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19年度培育项目申请书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论证报告》(参考模板)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教务处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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