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

本科生院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教务处 作者:实践办 时间:2019-07-15 访问次数:1518

 

各有关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 号)(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2)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度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学类等类别

二、申报要求及学院(系)推荐

1.请各有关学院(系)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准备项目申报表、简介视频(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5)等材料。

2.为学校向省教育厅争取申报名额,请申报项目的学院(系)按下述时间节点,将以下两个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angyun@zju.edu.cn:

(1)8月16日前:发送《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8月26日前,发送《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4)电子文件(OFFICE2003),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系)-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三、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予以推荐,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魏老师 88208626 zywei@zju.edu.cn

王老师 88981995  wangyun@zju.edu.cn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3.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5.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视频技术要求

6.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



 

本科生院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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