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 1)和《关于开展 2019 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评选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19〕18 号)(附件2)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浙江省“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包括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理论类课程和实验实习类课程等。
二、申报条件
1. 有课堂创新等教学改革项目支撑;
2. 有在线开放课程或网络教学资源依托;
3. 注重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熟练运用互联网教学工具开展互动式教学;
4. 已实施2学期或2轮课堂及以上教学改革实践;
5. 课堂教学效果好,课程深受学生欢迎。
三、申报材料
1. 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材料《“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书》(附件3)、《学院(系)审核意见表》(附件4)、《“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汇总表》(附件5)。
2. 提交近一学期课程教学进程安排(教学日历)、近2学期或2轮课程学生成绩表(含过程性考核成绩),以上材料无格式要求。
四、材料提交时间
以学院(系)为单位申报,不接受教师单独申报。各学院(系)先进行材料初审,于12月13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guyj@zj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交至东1B-117教务处教学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杨旸(88206416),顾颖杰(88981235)
附件1. 《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doc
附件2. 《关于开展 2019 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评选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19〕18 号).pdf
本科生院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