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加强相关专业课程建设,继前二批认定后,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创新创业类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认定
院系开设的创新创业相关的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前沿创新课程亦可),可以将该课程认定为创新创业类课程。认定方式为:填报《浙江大学创新创业类课程认定表》(点击下载)。
二、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12月3日。请院系将《浙江大学创新创业类课程认定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于12月3日前递交到通识教育中心(紫金港校区东1B-121-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yfang@zju.edu.cn。
三、联系方式
王英芳 88206095
附:第二批创新创业类课程认定相关材料
2. 关于公布2017级创新创业类课程群的通知(2019年5月更新)
本科生院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