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通识教育改革,及时总结通识教育项目改革成效,根据《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18年度通识教育改革项目的通知》(浙大本发〔2018〕3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通识教育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对象为2018年度立项的通识教育改革项目(附件1)。
二、验收形式
1. 各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自查,全面分析和总结项目改革研究和实践成果、特色及亮点,形成《浙江大学2018年度通识教育改革项目研究报告》(附件2,3000-5000字)。
2.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总结材料进行验收评审。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系)务必通知到相关教师,按照要求做好结题工作,并于1月9日(周四)前将《浙江大学2018年度通识教育改革项目研究报告》等总结材料(一式一份)递交到本科生院通识教育中心(东1B-121-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tsjyzx@zj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英芳,姚立敏
联系电话:88206095,88206015
附件:
本科生院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