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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019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编辑:张鸿澜 编辑: 时间:2019-12-25 访问次数:586

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相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41号)(附件1)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报送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安排

1. 考核时间2020110日(周五)下午13:30-17:00,具体安排见附件2

2. 考核地点:紫金港校区东1B-109会议室;

3. 参加人员:各中心主任和副主任,评审专家;

4. 考核形式:各中心主任进行8分钟以内的PPT汇报(含网站建设),3分钟交流提问。专家打分和中心互评相结合。

5.材料准备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准备《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见附件3)一式7份。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准备《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见附件4)一式7份。

请于202017日下午15:00前将以上材料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东1B-110,同时将年度报告和汇报PPT发送至honglanzhang@zju.edu.cn

二、年度报告材料完善及数据系统录入

2020224日前,各中心根据年度工作会议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年度报告完善与修改,由示范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送教务处签字盖章。并于228日前登录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完成数据录入。

注意:账户和密码与去年一致,新增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账号密码另行通知,系统手册可在系统内下载

教育部根据系统提交的数据及评估审核结果,适时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调整。

三、其他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张鸿澜,电话:88206238;魏志渊,电话:88208626

技术咨询QQ群:630112305(示范中心年度报告);188947699(虚拟仿真中心年度报告)。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191225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pdf

附件2 浙江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考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3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19).docx

附件4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19年).docx

附件5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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