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关于2018级、2019级学生秋冬学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王琎 编辑: 时间:2020-01-13 访问次数:2488


各学院(系)、学园、20182019级学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文件精神,本科学生原则上自入学起2年内有一次申请转入有余量专业的机会。学生可按要求在“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查询各专业的余量,在“报名申请”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报名时间:202011611:00-22116:00    

学生所在院系和相关部门审核时间:222日—224

转入专业遴选审核及学院公示时间:225日—32

学校公示时间:春学期第二周

特别提醒:

按专业招生的留学生、民族班学生、港澳台学生转专业申请同上,留学生增加国际教育学院审核环节。

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以及招生时有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联系电话及邮箱:

尤老师88206236    youyingzi@zju.edu.cn

王老师88208655    wangwangjin@zju.edu.cn

本科生院

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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