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各学院(系)及教学单位:
2020-2021学年秋学期已接近尾声,按照新修订的《浙江大学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20]53号)要求,近两周为终结性评价学生评价时段,评价操作在新版评价系统进行。现将本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价范围:本学期结束授课的通识课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竺可桢学院课程。
2.登录方式:以下几种方式均可。
(1)通过“浙大钉”APP中的“本科教学评价”模块进行评价操作;
(2)查收邮箱 (“学号@zju.edu.cn”)中的电子邮件,依据推送的电子邮件链接指引进行评价操作;
(3)登录浙江大学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依提示对接新版评价系统进行评价操作;
(4)域名登录:http://zulte.zju.edu.cn。
3.评价开放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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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乐老师,联系电话:88206419。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