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教育

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大学“专创融合”示范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胡家钰 编辑: 时间:2021-05-24 访问次数:21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充分发挥优质课程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建设具有浙大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结合2021级培养方案修订的相关要点,学校启动2021年度“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学校已认定的创新创业类课程群中的专业课程(课程清单见附件12019年已获评示范课程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申报要求

1.课程教学内容设计有效支撑教学目标。结合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特色,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知识传授,将学科、行业的新技术、新成果与创新创业理念相融合,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制定体现创新创业教育元素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能够有效支撑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教学目标。

2.课程持续推进教学方式方法创新。改革课堂教学,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混合式等多样化教学,加强全过程考核、形成性评价,采用多元化考核方式。

3.课程注重教学团队建设。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课程团队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优良的教学质量、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

4.课程建设成效显著。深度挖掘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创新创业教学案例,建设案例库、课件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课程教学效果显著,能积极助推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相关实践活动等。

三、政策激励

1.学校将择优评选出浙江大学“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并将统一汇编优秀案例,加强课程宣传。

2.学校对“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给予教学津贴激励。

四、材料提交

材料以学院(系)为单位提交,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各学院(系)严格把关、推荐申报课程,学院(系)党委负责对申报课程进行政治导向把关审查。

请学院(系)于202167日前将《浙江大学“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2)和《浙江大学“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jiayu23@zju.edu.cn,并将签字盖章的一份申报书(纸质版)送至紫金港校区东1B-121-2室。

联系电话:胡家钰/ 88206095

邮箱:jiayu23@zju.edu.cn

地址:本科生院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紫金港东1B-121-2

 

附件:

1.附件1 浙江大学创新创业类课程群课程清单.xlsx

2.附件2 浙江大学2021年度“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申报书0524.doc

3.附件3 浙江大学“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xlsx

4.附件4 浙江大学2019年度“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清单.docx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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