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 号,附件1)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二批)建设工作。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4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本研)、40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4个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一)申报方式与范围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每个院系限推荐1门,建议优先推荐既是一流课程又是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课程。(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不占限推荐名额,自动入选,不参加本次答辩)。建议上报课程合理分配不同类型课程。
(二)申报要求
1.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限1人,作为该课程的主讲教师,需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并在课程建设中承担实质性工作。本课程所有成员可共同参与课程思政建设,按承担项目工作的内容先后排序,团队主要成员不多于5人(含课程负责人)。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主要从道德修养、家国情怀、全球关切和浙大精神四个层面展开,建成不少于6个课程思政案例。
3.加强课堂教学设计。课程思政应贯穿于课程教学大纲、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践、课程考核等各环节,实现全过程课程育人。
4.创新教学方式方法。通过采用典型案例教学、探究性教学、混合式教学、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等教学模式,结合现场教学、专家报告、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实施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强化过程学习考核,提升教学实效。鼓励四课堂融通,丰富实践育人内涵。
5.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对课程评教优良,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6.要求在建设期间,至少有3个层面的课程思政融入点;至少2次课程作业(讨论或实验实践等)融入课程思政元素;主讲教师至少组织1次有课程思政元素的课外实践活动或课外专家进课堂,每年至少参加1次课程思政培训或作为主讲人与教学同行分享思政教学经验1次。
(三)申报流程
1.请学院(系)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由课程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汇报PPT(4分钟)和展现课程思政教学的课堂视频片段(1分钟)。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2.学院(系)党委对申报课程及课程团队做好审查,确保“课程内容及申报材料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正确,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问题。该课程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等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学院(系)对申报课程进行学术审查,并对填报内容进行核实,保证真实性。
3.学院(系)将推荐课程申报材料(附件1,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签字盖章;课堂实录视频暂不需提供)及《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盖公章,一式1份)于6月23日前提交至本科生院(东1B-117),同时将申报材料、答辩PPT和1分钟课程视频,电子版发送至jxk@zju.edu.cn,文件名为“学院(系)名称+课程名称+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4.联系方式:88981235、88206416 汪园园
二、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
(一)申报要求和对象
教学研究项目应结合人才培养实际,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积极在改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课程思政方法和举措、提升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协同效应、促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健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申报系统中“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会按照教育厅要求,进行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申报查重。
(二)申报数量和方式
本次教学研究项目我校拟立项40项报浙江省教育厅备案,申报工作采用“学院(系)推荐,学校审核认定”的方式进行。由各学院(系)积极组织申报,为保证项目质量 ,一个学院(系)原则上择优推荐1项上报本科生院,学校根据学院(系)的专业数、专业规模和教师数的情况综合考虑给予酌情增加。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系)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不满足申报要求和质量不达标的项目予以淘汰。
(三)研究周期和结题评审
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申报流程
1.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确保推荐高质量的项目,于2022年6月23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教师教学发展办公室(东1A-122),材料包括《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纸质版(附件2)一式5份、《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学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rosajiang@zju.edu.cn,文件名为“学院(系)名称+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
2.联系方式:88206423、88981160 宓旭峰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一)基层教学组织类型和数量
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本次浙江大学可推荐4个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报浙江省教育厅备案。
(二)申报要求和对象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要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梳理挖掘本学科、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良好师德水准、较高教学水平、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长期致力于本组织的课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
(三)申报流程
1.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2022年6月23日前将申报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东1A-124),材料包括《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不用签字盖章)一式5份、《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0020527@zju.edu.cn,文件名为“学院(系)名称+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2.学校将组织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88206419、88206422 王晓萌
附件:
附件3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docx
本科生院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