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

关于组织推荐申报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编辑:方媛媛 编辑: 时间:2022-08-21 访问次数:2695

各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及《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校内本科教材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立项拟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领域开展,结合“四新”建设的内涵与要求,选题范围和编写要求具体参见《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申报类型与数量

申报教材主编(第一主编)须为我校教师,主编(第一主编)必须承担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原则上要求长期从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具有教材编写经验。教材主编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申报学校以及出国一年以上等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本次立项以名师大家打造浙派精品教材为宗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推荐申报:

1.国家级一流专业配套教材(名单详见附件2),每个专业限报1项;

2.国家级一流课程配套教材(名单详见附件3),每门课程限报1项;

3.名师(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大家(包括院士、文科资深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教育部长江计划特聘教授或相当层次的高水平人才)编写的教材,数量不限。

(一)学校推荐

学校推荐只可申报单本教材,若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配套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按整体申报,算一个品种。

(二)教指委推荐

与“四新”方向契合的教指委每批次可推荐申报1项教材(单本或系列均可,系列教材原则上要求510本),须跨校组建高水平团队申报,数量不限。

三、申报流程

1. 各学院(系)组织教师申报,由教材主编(第一主编)填写《推荐申报表》(附件4),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编写大纲。

2. 各学院(系)须对每本申报教材的本校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提交《项目审查意见书》(附件5)。其他高校和单位成员也须提供相应审核意见书,需由教材主编统一收齐一并提交。

3. 各学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申报名额数量规定填写《学校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6)或《教指委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7)和《教材编写人员信息表》(附件8)。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网上填报,各申报教师在浙江省高校教材网上完成申报表的填写,网站地址为http://118.178.225.61/,可参考具体操作流程(附件9),账号密码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清单

(一)电子版材料

           1.推荐申报表(附件4);

           2.若为新编教材:(1)编写大纲(2)样章(不少于一个章节);

           3.若为修订教材:(1)已出版的样书(2)修订说明(3)编写大纲;如更换第一主编的,还须附原主编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项目审查意见书(附件5)(word版):若团队成员有外校教师,则按学校分别填写审查意见书,参编人员栏目内只需要填写该学校教师;

           5.若为学校推荐:(1)佐证材料(2)学校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6);其中佐证材料含国家级一流专业、国家级一流课程、名师大家等相关证明(申报书符合条件选项中勾选相关内容,须提供佐证材料);

           6.若为教指委推荐:教指委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7

           7.教材编写人员信息表(附件8)。

(二)纸质版材料

           1.纸质清单对照表(附件10);

           2.推荐申报表(五份,一份为院系加盖公章原件)(附件4);

           3.若为新编教材:(1)编写大纲(2)样章(不少于一个章节)(一份);

           4.若为修订教材:(1)已出版的样书(2)修订说明(3)编写大纲(一份);如更换第一主编的,还须附原主编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项目审查意见书(附件5):若团队成员有外校教师,则按学校分别填写审查意见书,参编人员栏目内只需要填写该学校教师(本校《审查意见书》两份,一份院系在相应栏目签字并加盖院系党委章和公章,一份不盖章,本校教师由学校完成政审流程后统一加盖校党委章;外校《审查意见书》一份,在相应栏目签字并加盖外校部门党委章和公章以及单位一级党委章,须为原件,不可彩印或复印);

           6.若为学校推荐:(1)佐证材料(2)学校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6)(加盖院系公章,一份);其中佐证材料含国家级一流专业、国家级一流课程、名师大家等相关证明(申报书符合条件选项中勾选相关内容,须提供佐证材料);

           7.若为教指委推荐:教指委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7)(教指委主任委员签字、盖章,一份);

           8.教材编写人员信息表(附件8)(加盖院系公章,一份)。

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请学院(系)严格做好审查工作,汇总后,请于2022925前统一将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提交教材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不参加校内评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立项建设的“四新”教材项目要求在2024630日前出版。

        2.立项教材出版时须在教材封面上标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字样和Logo(文件省里另发)。

        3.浙江大学出版社设立“浙江省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基金”,凡立项并在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将给予30005000元的奖励。


联系人:方媛媛 88981987fangyy13@zju.edu.cn,东1B-108


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国家级一流专业名单表.xlsx

        附件3 国家级一流课程名单表.xlsx

        附件4 推荐申报表.docx

        附件5 项目审查意见书.docx

        附件6 学校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7 教指委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8 教材编写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9 网上申报流程.docx

        附件10 纸质材料清单对照表.docx



本科生院

2022821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