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浙江省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浙教教材〔2020〕67号)、《浙江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1〕73号)(附件1)、《浙江大学教材管理选用实施细则》(浙大本发〔2021〕31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我校本科教材选用率排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具体工作
根据《浙江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本科通识必修课程、本科专业基础课程、本科专业必修课程、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等原则上应选用正式出版的教材,本科通识选修课程、本科专业选修课程、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研究生专业课程等原则上须选用正式出版的教材或自编讲义,并向学生提供相关教学参考资料。”
1.请核对确认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开设本科教学班选用教材情况,若有出入,请将整条字段标黄填充,并在备注栏说明情况。(任务类型为必修课程的教学班字体已标红)
2.请填写未选用教材教学班的情况原因,有可选项,备注栏可填写详细情况,若选择“其他,具体情况详见备注”,备注栏内须写明详细情况。
后续学校将根据本次反馈情况,进一步对应用未用教材的课程组织开展论证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提交材料
请于2023年1月12日15:00前反馈“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选用教材情况”(附件3)电子版至fangyy13@zju.edu.cn,本次无需报送纸质版。
联系人:方媛媛 88981987
附件:
附件1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浙大本发〔2021〕31号+浙江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红头版.pdf
本科生院
2023年1月5日